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反应平均工资
海纳百川
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日平均工资为111.99元。与2007年相比,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加了4297元,增长17.2%,增幅回落1.5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0%。
2009年第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399元,与2008年同期的6524元相比,增加了875元,同比增长13.4%,与去年一季度增长18.3%相比,增幅回落4.9个百分点。
从2008年和2009年一季度的平均工资数据看,在全球金融、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我国职工平均工资虽有一定回落,但仍然以较大的幅度增长。笔者在感到欣慰的同时,也为其全面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产生了疑惑。国家统计局也感受到了广大网民对平均工资的置疑,并表示要对平均工资的统计进行必要的改革。据有关专家称,现有平均工资的统计,只涵盖了城镇1/3的职工,其余的2/3职工,如民营、私营、个体工商户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等并未在统计范畴之内。因此,笔者认为,这样的统计数据如何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反应全部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统计范畴之内的与统计范畴之外的相比大多工资较高,而范畴之外的虽然是大多数,然而确是低收入群体,因此,数据显然是以偏盖全了,不全面,不客观,对统计范畴之外的大多数职工更是不公正的。这就难免引起广大网民对平均工资的置疑,感觉被人平均了,被人忽悠了,从而掩盖了统计范畴之外广大职工低收入的现状。
好在国家统计局已经意识到了在平均工资统计上的瑕疵,将着手进行改革,以解决平均工资在统计内容和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应出平均工资的真实现状。然而,说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就难了。多年来,平均工资每年都以一定的幅度增长,到2008年,职工年平均工资已达到了近3万元,日平均工资110多元,这是各级政府的一项政绩。如果统计范围扩大到全体职工,平均工资势必要掉下一大块,各级政府是一届接着一届干,突然掉下一大块,谁也负不起这个责任。因此,如果没有以人为本的信念、勇气、胆量和对广大职工负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改革是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的。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而平均工资的统计内容和方法仍然延用多年来形成的传统做法,显然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需要,改革已是势在必行,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平均工资是一个涉及民生的十分重要数据,它涉及到社会保险金的上交比例,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等等。它的准确与否直接涉及到各级政府改善民生的政策,就目前的平均工资统计数据而言,由于统计范围的限制,造成了平均工资的虚高,而实际的平均工资并没有那么高。因而,多年来,造成了劳动力成本在一次分配中的比重持续偏低,对增加一线职工收入造成了严重影响。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民生问题,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增加劳动报酬在一次分配中的比重。最近,据有关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已将调整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报送国务院,新的收入分配政策有望年内出台。对广大职工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十分利好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