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 杨汉卿
做为一名律师,最近接待了一些加盟商有关加盟的法律咨询,也代理了几起加盟合同纠纷案件。看到当前在各种各样的加盟项目越来越多,受骗上当的加盟商也越来越多。名为加盟,实为骗钱,使很多经销商上当受骗。甚至加盟后,发现被骗,再回过头来找公司,公司与法人皆失踪。本人看到一些加盟商被骗,心里很为他们着急,总想为他们做点什么。为了能帮助更多的加盟商不再被骗上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践,谈谈在加盟时应当注意的问题,供加盟商参考:
一、何为加盟
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二、加盟经营形式
特许加盟 即由拥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总部,指导传授加盟店各项经营的技术经验,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权利金及指导费,此种契约关系即为特许加盟。
连锁加盟 总公司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以及商品供销的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应的报偿。加盟店在和总公司同一形象、商誉下,从事销售同样的商品或劳务。加盟店相对于总公司赋予的权利,必须投入相对的事业资金,包括加盟金、权利金、契约金在内的开办资金。
特许加盟经营 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特许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被特许者)有偿使用其名称、标志、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