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学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一书,使我收益非浅。我对现代人的交往问题得到一些粗浅的体会。我认为,就现代人的交往特点来说,它既包含有正面的价值,也有负面的影响。然而,对任何个人而言,要在现代社会中发展人生,都必须理性地把握现代人生交往的本质,都必须在提高主体素质的基础上,遵循交往的道德原则。那么,到底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呢?我认为,应该注意如下四个方面的原则。
一、与人为善的原则。所谓与人为善就是无论主观动机,还是客观效果,都是为了别人好,而不是损害别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道德要求的目的在于实现一定的社会需要,因此,人们所完成的行为本身首先就具有意义。但是,除了行为的客观效果之外,它的动机同样是十分重要的。应坚持动机与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因为,道德调节人们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每个人意识、动机对其效果作出直接的指导而实现的。从个体人生观的角度来说,强调人的行为动机是完全符合实践逻辑的。况且道德依靠人的良心来调节,而道德水平与境界依赖人的自觉理性,在这个意义上,与人为善的行为动机作为人生交往的基础原则之一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在人生交往中,一般来说,恶的动机不可能导致善的效果,而且,凡是从恶的动机出发的行为,无论其结果如何,都不能进行善的评价。当然,善的动机也未必能完全获得善的后果(在现实生活中,好心办坏事是存在的),但善的效果本质上是依赖善的动机的。所以只有坚持与人为善的行为动机,良好的人际关系才具有了基础,这就是从善的动机出发,通过具体的途径和手段,争取最后取得与动机一致的效果。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所谓诚实守信,就是实实在在做人,尽心尽职做事;就是言行与思想一致,不伪装,不虚假,说话、办事实事求是,待人处世讲究信用;就是自觉抵制“老实人吃亏”、“不说谎话办不成大事”等错误思想的影响,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不欺人,不自欺,不说违心的话,不做亏心的事。在中国古代,诚和信被视为做人的根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的今天,诚和信仍被认为是社会伦理最重要的行为规范之一。因为,只有坚持诚实守信,才能给人以安全感和亲和感,才能为交往的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尊重他人的原则。人与人之间的个性差异以及人的超群性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自尊与寻求尊重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基本需要。一般来说,人都有自尊,自尊心表现出人把自己作为一个人来尊重的一种道德情感,这种情感的基础是承认自己的尊严。所以,能否尊重他人和受他人的尊重,是人生交往的主要条件。我们必须明白的是,尊重是双向的,主要是尊重他人的人格、感情、劳动、爱好、愿望、风俗和习惯等,同时还包括对他人的谅解和信任。在交往中,一个人如果对他人不能平等相待,不尊重他人的人格,伤害他人的自尊心,盛气凌人,甚至侮辱他人,必然会导致人生交往的挫折和失败、人际关系的紧张和破裂。然而,自尊心带有明显的个体差异性,它与对自己的个人能力和可能性的评价有关,而自尊与他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角度,当自己对自己的肯定与他人对自己的肯定相一致时,往往就会使得自尊心得到巩固和发展,反之则受到损伤。正因为这样,学会尊重他人,的确是获得交往成功所应持有的基本态度。事实上,只有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才能赢得他人真正的尊重。
四、相互理解的原则。既然人有自尊,需要别人的尊重,因此也就希望得到他人的理解。理解既是尊重他人的一个表现,又是一种途径。就人际关系而言,一方面人们都迫切需要交往,通过交往而寻求友谊,倾吐心声,得到他人的承认、理解和肯定。另一方面,闭锁心理却又相伴而生,使人不愿随便把内心的秘密泄露给别人,不愿直率地说出自己的看法和体验,于是,在扩大交往范围的同时,又尽量把自己的心灵关闭起来,这就给现实人生交往带来了心理冲突,而排除这种冲突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相互理解,特别是在理解别人中去寻求别人的理解。人生交往的任何一种形式都是双向的,如果双方都只要求对方来理解自己,就不可能形成人际的沟通和循环,而应当在理解别人中寻求别人的理解。首先在于要善于理解别人,多设身处地想想“假如我是他”、“假如别人处在我的位置”。其次,在于通过对别人的理解,取得彼此的沟通。再次,在于通过沟通,达到相互理解的效果,以此促进人生交往的良性发展。
总而言之,现代人的人生处世是应该遵守以上所说的道德准则的。然而,又必须反对唯利是图的交往目的和手段,必须反对惟我的、虚伪的交往立场。只有这样,才能使现代人生的交往赋予人生发展以健康向上的积极意义,走向正确的轨道。